加州卖方披露义务——卖方必须告知您的事项(2026年)
加州是美国卖方披露制度最为完善的州之一。州法要求卖方填写一份长达3页的产权转让披露声明(Transfer Disclosure Statement,TDS),并附上多份补充披露文件,涵盖范围从周边噪音扰民到矿产权益,乃至曾用于制造冰毒的历史,无所不包。尽管如此,大多数买方并不会仔细阅读这些披露文件——而许多卖方在填写时也往往敷衍了事,只提供最低限度的信息。了解应该重点关注哪些内容,至关重要。
加州卖方披露文件内容详尽,但只有在买方认真阅读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。TDS加上8至10份补充披露文件,总计30至50页的法律格式内容;大多数买方只是草草浏览摘要部分。重点关注事项包括:老旧房屋上大量勾选"否"(可疑信号)、随意提及的无证改建(实际范围往往被低估)、卖方承认的历史问题但声称"已修复"(务必核实修复情况)。卖方的法定义务是披露其已知的重大缺陷,而非主动调查——因此从未检查过爬行空间的卖方,无需披露该区域的问题。这正是验房条件款(inspection contingency)不可或缺的原因——它是您发现卖方未披露(或无需披露)问题的重要手段。过户后追究未披露责任的难度较大:买方须证明卖方确实知悉该具体缺陷。大多数未披露纠纷的和解金额,往往低于诉讼所需的成本。